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要求,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附件:1.机打发票信息采集计划表(略)
2.简并后的发票种类(略)
3.发票票种目录和发票式样(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
目前我省发票共有11类101种,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给发票管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真伪鉴别等带来了诸多不便。这种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从发票设计和开具方式着手,通过“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实现信息采集”,可以方便纳税人使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可以降低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难度,提高税务机关办税效率,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可以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缩小虚开发票的生存空间,有效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水平。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