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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关于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竞赛组织。竞赛组织工作是大运会筹备组织工作的核心,要缜密策划,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周密实施,以确保大运会取得圆满成功。
  竞赛规程、赛程制定和执行。大运会共设12个项目,其中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毽球、定向越野为比赛项目,桥牌为表演项目,赛期约14天。筹(组)委会竞赛部下设8至12个竞赛专项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竞赛规程。2010年第四季度完成竞赛总规程和各单项比赛规程的编制,并请教育部转发,指导各地组队;2011年第二季度完成运动员注册、报名及资格审查软件的编制;2011年第四季度成立大运会成绩信息处理中心并进行模拟运转测试;2012年第一季度完成各赛程编制,组建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竞赛纪律监督委员会;2012年第二季度完成秩序册、技术手册和竞赛指南等资料的编制工作。上述工作由筹(组)委会竞赛部会同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负责。
  比赛场地和器材选用。比赛场地安排在海河教育园(田径、乒乓球项目)和天津大学(跆拳道项目)、南开大学(女子排球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武术、男子足球、桥牌项目)、天津工业大学(游泳、健美操、男子足球项目)、天津科技大学(毽球项目)、天津财经大学(女子足球、女子篮球项目)、天津医科大学(男子排球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男子排球项目)、中国民航大学(男子篮球项目)、天津城建学院(女子足球项目)等10所高校的体育场馆以及选定的定向越野场地进行。要在2010年第四季度,根据各项目竞赛规程要求和技术规定,下达新建、改建场馆的技术要求,并于2011年底前对所有比赛场馆进行技术验收。对于比赛器材的选择,应与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商议,在2011年第二季度选定,2011年底前完成器材安装调试,并与比赛场馆设施一并验收。2012年第二季度通过热身赛对场地、器材、设备进行检验。此项工作由筹(组)委会竞赛部会同筹(组)委会其他相关办事机构和承办赛事高校落实。
  裁判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对大运会竞赛裁判员配备的标准和要求,协调安排、选拔一批能胜任全国大赛的裁判员,做好裁判员、有关技术官员的培训、管理和赛事安排。2011年底前制定完成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安排、选拔、培训计划,2012年第二季度完成裁判员的协调安排、选拔和培训工作。此项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会同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负责。
  运动员注册报名。按照竞赛总规程,2012年第一季度开始注册、报名,组委会竞赛部接受运动员报名,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2012年第二季度报名结束,汇集分项赛事运动员、教练员报名数据信息。赛前向各参赛代表队发放秩序册、技术手册和竞赛指南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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