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关于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按照筹备工作进程,组建大运会筹备委员会(已于2010年4月24日成立,以下简称筹委会)和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大运会各项工作。
  筹(组)委会设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大型活动部、宣传信息部、招商集资部、财务审计部、场馆工程环境部、志愿者部、后勤接待部、科学论文报告会部等10个办事机构。在组委会阶段,财务审计部调整为财务部,增设安保部、医疗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等办事机构,并适时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竞赛纪律监督委员会等办事机构。
  筹(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筹(组)委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方案,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从本市有关部门、单位抽调,按照筹备工作进程分三个阶段进行:2010年底前抽调50人;2011年6月再抽调60人;2011年9月再抽调80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筹(组)委会提出的人员条件和要求予以支持和保证。筹(组)委会要加强各类工作人员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开拓创新,恪尽职守,团结协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相关筹备工作。筹(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联络员,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所承担的筹备工作,在组织、人力、物资、资金等方面重点给予保证。
  三、工作阶段
  大运会筹备组织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制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筹委会各办事机构制定分项筹备工作方案,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在2010年底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推动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6月至8月):成立组委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开始全面实施,加紧各项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环境、市容市貌和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
  第三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比赛场馆建设与改造工程全面竣工,进行验收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
  第四阶段(2012年1月至3月):组委会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各比赛场馆试运行。
  第五阶段(2012年4月至9月):完成开幕式、闭幕式、竞赛、接待等准备工作,筹备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全面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做好大运会期间组织工作。
  第六阶段(大运会结束后至2012年底):做好人员、物资、财务、审计等善后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