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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主动对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需求
  (五)全力支撑产业发展。围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和轻工纺织等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由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联合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技术标准。围绕金融保险、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商贸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外包、创意产业、会展经济、公共项目与公共安全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加强发展战略研究、技术攻关、智力服务和人才培训,促进我市三次产业优化升级。
  (六)加强重大政策决策研究。围绕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组织一批重点研究课题,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围绕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前瞻性、预测性研究,攻克难点、热点、重点问题,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
  (七)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产品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托滨海新区,建立联合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创新机构,推动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依托高等院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服务基地,转化一批成熟项目,确立一批创新项目,储备一批前瞻性项目。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化中新天津生态城、现代中药、软件和IC设计、新能源技术、创意产业、移动信息服务等六大产学研联盟合作,推动产学研对接,促进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继续实施"滨海双百科技特派员计划"和"年度双五重点支持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滨海新区发展方面的桥梁作用。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学生参与"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包括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导师队伍在内的孵化体系。
  (八)建设人才服务高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依托创新平台或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人才服务高地。结合国家"千人计划"和我市特聘教授制度,加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设立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经费,提升青年教师创新能力。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访或学术交流,提升高等院校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和国际学术影响力。
  (九)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定期组织信息发布会、科技洽谈会、科技成果展示会,建立行业需求与高等院校成果信息对接发布制度。鼓励高等院校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和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专利数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成果以参股形式与国际资本、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等相结合,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鼓励高等院校建立国际标准跟踪机制,与有关行业、企业合作,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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