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嘉余公路拓宽工程跨S11(乍嘉苏)高速公路桥梁有关事宜的批复
(浙交复〔2010〕144号)
嘉兴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关于要求许可建设嘉余公路拓宽工程跨S11(乍嘉苏)高速公路桥梁的请示》(嘉交〔2010〕154 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嘉兴市南湖区嘉余公路拓宽工程跨S11(乍嘉苏高速公路)新建半幅桥梁参照老桥的跨径、标高予以建设,在中分带设墩,以两跨20米跨越高速公路。
二、因上跨桥梁建设影响S11(乍嘉苏)高速公路今后拓宽需要拆除时,应无条件拆除,所产生费用按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许可建设嘉余公路拓宽工程跨S11(乍嘉苏)高速公路桥梁的函》(南政函〔2010〕4号)承诺由嘉兴市南湖区政府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