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大力推广"岗位技能培训包"教育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推广学分制、弹性学制等学习形式,实现教育、培训、就业互通衔接。建立政府主导并提供资助,行业企业根据职业标准和实际需求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包",职业院校依照"岗位技能培训包"要求开发课程、开展培训的教育模式。职业院校要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大规模开展社会培训。"十二五"期间,社会培训总量要超过学历教育毕业生总人数。
(十三)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以及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突出发展重点专业组群,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根据产业发展灵活设置专业,拓展专业方向,压缩长线专业,发展短线专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特色专业。
(十四)推进"双证书"一体化教学。开展课程与证书相融合的"双证书"一体化教学改革,初步建成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技能要求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经批准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职业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应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可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确保9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十五)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建设18所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骨干院校)、25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15所优质特色学校;重点建设80个实训基地、20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对接产业发展需要,实行"订单培养",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加快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管理平台和资源服务体系,构建智能化数字校园。
五、完善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
(十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生师比达到16:1。"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高等职业院校达到80%、中等职业学校达到60%。聘请2500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职业院校专职、兼职教师比例逐步达到1:1。
(十七)创新职业院校教师评聘机制。制定并实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实施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职业教育。要将在行业企业工作的经历作为高等职业院校引进专业教师的基本条件,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