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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
(津政发〔201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精神, 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综合实力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我市职业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海河教育园区建设为载体,以职业技能大赛为平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夯实基础,提升内涵,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和创新职业教育制度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三)确立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有新突破,在职业院校国际化水平提升上有新突破,在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构建上有新突破。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人才资源需求相衔接,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机制灵活、对外开放、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高标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勇于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四)完善示范区共建机制。全面落实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协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会商机制,成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制定支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部署重大改革创新项目,评估共建工作效果,解决实际问题。
  (五)加快海河教育园区建设。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海河教育园区一、二期建设和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博物馆等6个国家级项目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和办学体制,统筹管理园区教育资源,形成集约化办学,建成一批综合实力强、师资配备齐、管理水平高、教学质量优、办学效益好和辐射能力广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把海河教育园区建设成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窗口,成为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竞赛为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综合职业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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