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应急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蔬菜、粮油、肉类储备应急保供制度,按照耐贮品种5-7天消费量的标准,落实我市蔬菜、肉类储备货源,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八、落实各项价格临时补贴。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安排好困难群体生活。根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资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补贴,各类学校要保持校园食堂价格基本稳定。
九、规范各项收费行为。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规范各类消费品市场收费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严格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
十、审慎出台调价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价格改革,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暂不出台自来水调价政策,春节前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
十一、加大价格信息发布力度。稳定市场和消费预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情况,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披露工作举措。
十二、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成立市发改、物价、商务、农委、工商、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研究制订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定期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三、制定《我市主副食品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农副产品供给特点,及时发现市场变化苗头,指导生产、调运,促进全市主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
十四、落实扶持政策,降低零售市场流通成本。要按照“四定”即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食品安全责任的要求,建立地产蔬菜直销渠道,农贸市场应设立地产蔬菜专销区,减少中间流通环节。
十五、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拓宽地产菜内涵,在南京都市圈150公里范围内,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保障南京市场稳定的生产和供应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