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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6.《
天津市营业性射击场治安安全管理办法
》(津政发[1997]77号)第
十四条
。
7.《
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
十五条
。
8.《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第
十六条
。
9.《
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第
二十三条
。
10.《
天津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第
二十二条
。
11.《
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规定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第
二十五条
。
12.《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第
二十八条
。
13.《
天津市植物检疫办法
》(200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
三十一条
。
14.《
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第
十九条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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