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16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大连市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依托融资平台筹措信贷资金,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园区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平台公司存在着注册资本金不足、运作不规范、负债过高等问题,隐含一定的财政金融风险。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2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实现平台公司规范化、市场化、科学化运作,优化公司资产和股权结构,增强公司投融资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融资平台偿债能力和防控风险的能力,使之成为"政企分开、权责明确、多元投资、管理科学、高效融资"的市场主体。同时,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公司、不同类型的负债采取不同的清理办法,既要防范化解过度负债引发财政金融风险,又要处理好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和运作,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2.坚持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原则。按照市场规则,全面完善融资平台公司设立、运营、管理和各项融资行为,保障平台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3.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原则。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增强融资平台偿债能力和防控风险的能力。
二、规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