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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务行业2010至2011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底前)

  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搞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商务行业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各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认真落实冬春季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全市商务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安全检查,按照职能分工,依法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1年3月下旬)

  2011年3月下旬,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市商务委将适时组成专门督查小组,对商务行业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并严肃查处;要按照火灾隐患挂账督办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对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火灾隐患,要提请各级政府分别实行市、区两级挂帐督办;要加强同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拒不改正且商务部门无处罚权的问题和隐患,书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动员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利用户外大屏幕、学习、培训、板报、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水平,形成商务行业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排查隐患。各经营单位要以市防火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为重点,不漏一个部位、不掉一个环节,全方位、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搞好隐患排查,认真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扎实有效,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落实防范措施,拉出隐患整改账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要采取强有力的整治工作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努力将引发火灾的因素减至最少,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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