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在现有出生缺陷监测网基础上整合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立以人群为基础的全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探索以现有妇幼卫生监测网络为基础的先天残疾监测适宜途径,掌握我省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主要问题和消长情况,对干预措施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并及时调整预防重点和策略措施。全面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和6岁以下残疾儿童的监测。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持续实施6岁以下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将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发生三网监测工作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工作职责并作为监督、管理、考核的内容。
(4)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政策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战略和策略研究,对重大出生缺陷和残疾的严重程度及疾病负担进行分析。探索建立出生缺陷保险制度。研究我省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流行病学分布特点和消长趋势,研究病因明确的出生缺陷人群干预可行性和风险度,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措施实施方法及效果评价。加强对适合农村和基层的出生缺陷及残疾防治新技术、新药品、新设备的研究,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5.提升脑血管病防治水平,预防因病致残
(1)普及以高血压病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知识,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我省高血压病防控策略、措施,控制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发生。
(2)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早期发现高血压病等脑血管疾病。
(3)开展以社区居民健康管理为基础的高血压病规范化防治知识和技术普及工作。
(4)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神经内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升我省高血压病、脑卒中等脑血管疾病临床诊治水平,努力降低脑血管病致残率。
(5)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努力提高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早期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
(6)全面组织实施“脑中风筛查及防控工程”。
6.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措施,预防精神致残
(1)加强心理危机干预知识的社会普及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增进公众对心理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公众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心理危机做好准备。
(2)加强医院临床医学心理科建设,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开设心理卫生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心理卫生咨询、教育、诊断、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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