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医改需要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如何加强全科知识,在服务中引导群众转变就医和用药习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3、科学合理用药,抗生素的使用,高血压、糖尿病临床用药指南;4、结合各区县实际,区县安排相关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培训结束后,各区县要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继续教育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集中培训内容,市卫生局将统一录制教学光盘后下发,供各区县在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培训时使用。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医改培训工作,把医改培训纳入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各区县要落实培训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并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党校、卫校等干部教育培训职能部门、社区卫生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协调与相互支持,形成推进合力,提升医改培训整体效果。要明确和落实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训作为医改考核和人员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精心组织实施
要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设计培训计划和课程,采取专家授课、分组讨论、案例教学、交流学习、现场答疑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鼓励学员充分联系工作实施,深入研讨重点难点,交流做法经验,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切实落实培训经费。要对培训内容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培训内容紧紧围绕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
(三)确保培训效果
要严格培训纪律,集中培训要按照脱产培训的要求严格考勤。各区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及时上报培训计划和总结,把培训工作作为医改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将培训效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医务人员实际行动结合起来,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四)按时上报材料
1、请各区县组织填写所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名册(见附件),于2010年12月7日前上报;
2、请各区县确定此次培训的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名单于2010年12月7日前上报;
3、请各区县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医改培训计划,于2010年12月21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