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医务人员医改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为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关于集中开展县级及县以下基层人员医改培训的意见》(医改﹝2010﹞11号),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本市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医务人员医改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2010年是全国医改实施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市医改方案精雕细磨的定局之年。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中心任务,各项制度和政策体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改革的重点和重心下沉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直接面向群众,既是医改政策和任务的践行者,又是医改政策的宣传者,迫切需要吃透医改文件精神,增强参与医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准确把握医改方向、重点任务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把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卫生服务中去,把实惠传递给广大群众。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已经成为当前医改组织实施中一项十分紧迫、重要的工作,是确保改革见成效、党和政府得民心、医务人员受鼓舞、群众得实惠的有力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组织
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培训,由市医改办协调、统筹,卫生部党校、上海市卫生局组织筹办,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为12月中旬,共3天。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培训,由市医改办、市卫生局统筹,各区县医改办与区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各区县应当于12月下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内容安排不少于2天,并适当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学习交流,全部时间不少于5天。
三、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签约任务和2010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市医改总体要求和任务,有针对性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帮助基层人员尽快掌握国家和本市医改精神,增强改革操作能力和执行力。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培训主要内容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及对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重大意义;2、详细解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和发展相关的各项医改政策,特别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以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各项任务;3、交流学习家庭医生工作试点准备单位做法和体会;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新一轮医改中的定位,以及如何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医改。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