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1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畜禽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9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6.1%,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支撑产业。当前,我市畜牧业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规模养殖发展慢、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畜牧业生产方式亟待转变;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土地、资金等问题与规模化养殖业快速发展的矛盾以及规模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与粪污环保治理压力加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现代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形成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