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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施工建设阶段。2011年3月底前,按照时间节点、施工质量要求,完成绿化栽植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4月底前,组织对今冬明春绿化栽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绿化栽植质量。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仕民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崔新宏任副组长,“三区一县”政府主管领导、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任务督察及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崔新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城市生态绿化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绿化目标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科学规划,突出亮点。要高起点、高标准搞好每个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确保工程建设出精品、出亮点、成景观。要本着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和谐建绿的原则,发展优势树种,突出城市特色。以乡土树种为主,注重常绿树种、彩化树种的运用,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地,充分发挥园林绿地的防灾避险作用。需要市规委会审批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要抓紧时间上报审批,其他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尽快报市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台账,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抢抓时机,及早着手,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要求完成绿化栽植任务。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落实绿化建设用地。二是落实绿化建设资金。三是选好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四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五是严格苗木定购标准,确保按要求落实规划树种、苗木规格。六是提高栽种和管护质量,确保栽植成活率,保证绿化建设效果。(四)广泛宣传,强化督查。要在市城区绿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建督察队伍,落实督察人员、督察责任和督察措施,建立督察工作台帐,深入实地,严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给予责任追究。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城市生态绿化的新理念、新典型、新动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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