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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各新闻媒体要全面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各设区市、省级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全省各级商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相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设区市、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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