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2010年11月26日-30日)各县(市、区)在2011年11月26日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市领导组汇总后申请省国土资源厅预检。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本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对每个问题倒排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问题,不留任何死角。
(二)分类梳理,高效整改。对照整改内容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个清理。对规划、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该纠正的纠正,该催缴的催缴,该修改政策的修改政策;对十次卫片中存在的问题,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 ,该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的依法落实到位。整改现场要照相、录影。
(三)督促检查,全面提高。整改工作实行半月报制度,每月10日、26日向市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情况半月报台账》、《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情况半月报台账统计表》。市政府将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整改工作不彻底、纠正不到位的,实施重点检查,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附件:1.《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略)
2.太原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领导组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2:
太原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领导组名单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弓跃(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
吉久昌(副市长)
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常青(小店区区长)
阴国平(迎泽区区长)
韦和平(杏花岭区区长)
白玉明(尖草坪区区长)
张岐山(万柏林区区长)
冯霞(晋源区区长)
韩良会(古交市市长)
张强(清徐县县长)
薛东晓(阳曲县县长)
张秀武(娄烦县县长)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
戴来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宏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晓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