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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季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监督建筑施工工地现场裸露地面硬化覆盖,对建成区破损道路及城市周边破损严重的道路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对市政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抑尘。市区连续3天及以上出现三级天气或连续两天及以上出现四级天气时,停止市区道路施工、建筑(拆迁)工地土方挖运等起尘作业,覆盖工地现场内所有易扬尘物料,禁止露天堆放。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完成。
  5.建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申报制度。
  6.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减排任务,进一步加强调度,确保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全年COD去除量不低于2009年水平;进一步加快河西北中部污水厂改扩建收尾工程,加强新旧系统切换管理和调试运行,确保完成新增COD减排任务800吨;进一步细化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确保杨家堡污水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在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期间稳定运行,并于2011年4月底建成投运;加快城南污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早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投运。
  (三)市公安局1.禁止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市区通行、农用车进入市区(蔬菜、食品等运输车辆除外),依法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拉运散装物料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2.严禁无环保监测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根据天气状况对机动车辆实行限行和禁行措施,实行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制度(具体方案由公安、环保部门制定)。
  (四)市市容环卫局
  1.结合城乡清洁工程,牵头组织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扬尘污染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三给、金胜、西铭区域,二电厂周边、长风商务区、长风东大街东山过境高速以东半山国际区域等扬尘重污染问题以及涧河两侧周边(解放路到涧河路段)环境问题,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
  2.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实施全天候保洁,对市区47条主要道路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做到每两日对道路冲洗一次、每日喷雾洒水三次,提高道路清洁度。在此基础上,向市区周边扬尘污染比较严重路段(窊流路、西铭路、新兰路、恒山路、旧晋祠路等道路)和环境敏感区域(金胜、涧河、南寨等)延伸,加大保洁面积与保洁频次,确保不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冬季对城市主要街道喷洒保湿抑尘剂每月不少于两次。由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完成。
  3.监督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禁止沿路抛洒。
  4.11月15前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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