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使我市城乡面貌得到根本改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告、摊点、交通、工地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动力,以“干净整治、文明有序、交通顺畅”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广告乱设、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垃圾乱扔问题,为我市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大都市奠定良好市容环境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清理、拆除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大型立柱式、跨街式、灯箱式、软体式、围档式户外广告和指示牌及有碍观瞻、影响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屋顶广告;拆除已经拍卖到期或未按许可要求设置并逾期不整改的户外广告,规范门头牌匾和橱窗广告,取缔多设牌匾广告;更新维护破损的有证广告设施。
(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整治非法占道经营摊点、摊群、早点摊、夜间烧烤、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整治各类瓜果摊点,严禁瓜果运输车随意占道经营,推行引摊入市或在居民区设置临时销售点;整治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查处占道设置牌匾、乱堆装修材料、垃圾等行为;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整治随意占道摆放物品、机具和乱搭乱建等现象。
(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按交通秩序规范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乱行、乱停、乱放和涉酒、超员、涉牌、涉证,沿街兜售物品、散发广告等行为。
(四)工地乱象专项整治整治无证违法施工、施工现场脏乱、车辆带泥上路、渣土运输遗洒乱倒、夜间施工扰民、拆迁扬尘污染等现象。
三、整治重点重点整治10条示范街道、38条一级街道、180条二级街道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周边及商业街区和出入通道沿线。
四、整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