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育电视好新闻参评节目推荐表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报刊及电台好新闻评选细则
一、参评要求:
1、参评稿件均为2009年--2010年新闻作品;
2、各新闻单位可报送2-5件,不超过5件作品。
二、评选项目: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者按、编后、署名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特写、调查报告、综述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已经发生的重大新闻或重大主题所进行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系列文章、专栏节目);
5、好标题。
三、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落实“三贴近”要求,作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很好的社会效果。
2、遵循新闻宣传规律,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力戒工作味,八股味,力改说教式和灌输式,有可读性,为老百姓喜闻乐见,在策划过程中具有较强创新意识。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访的短新闻;重视有独家角度和独家观点的报道。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有深度,反响大,体现时代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5、对个别超长作品,参评单位须从严掌握,由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后方可参评。
四、评选办法
1、各新闻单位进行初评,并写出获奖等次的推荐意见。
2、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准确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单位还须填写一份作品目录(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