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限期拆除架空管线的通告》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城法〔2010〕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限期拆除架空管线的通告》等4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限期拆除架空管线的通告(深城管通〔2002〕1号)
2.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城管〔200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