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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考核
内容
基 本 分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加分
减分
考核得分
1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完成情况
40
1.完成杭州市下达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计划,各得基本分20分。
2.完不成目标的,按完成度得分。目标完成度得分=[实际完成的限额以上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目标]×20分。
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当年投资每超上年1亿元,加1分;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0.05分,以上合计最高加25分。
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低于目标值,每低1亿元扣2分。两项合计最多扣25分。
2
重点项目开工率、竣工率
20
1.开工率达到80%,得基本分10分。
2.竣工率达到45%,得基本分10分。
1.开工率每提高10%加0.1分。
2.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且开工的,每项加0.01分。
3.竣工率每提高10%加1 分,最高加5分。
开工率、竣工率减少10%扣1分,最多扣5分。
3
建设标准厂房和盘活存量土地
1.完成新建、改建及扩建标准厂房年度目标,得基本分10分。
2.完成盘活存量及闲置土地(厂房)年度目标,得基本分10分。
4
信息报送时效考核
10
1.及时正确通过杭州市技改项目申报系统平台上报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得基本分5分。
2.按季报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度情况,得基本分5分。
不按时、不按要求报送的,适当扣分。
5
为企业服务考核
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申报重点项目,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工作配合,得基本分10分。
有企业投诉或其他服务不及时现象的,适当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