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按完成情况进行单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每组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各评出一等奖1名,其余单位分获二、三等奖。如总分相同,可并列获奖。
对工业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可获特别贡献奖。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工业经济工作的负责人。其中,分管副职的奖励金额为正职的80%。
各获奖单位应对有关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获奖单位自行决定。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5.5万元,二等奖奖励4.5万元,三等奖奖励3.5万元,特别贡献奖各奖励8万元。上述奖金均为税后金额。
(四)奖金来源。
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本办法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7〕48号)同时废止。
附件:1.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考核评分标准
2.各区、县(市)工业投入和技术改造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及标准权数
| 标准
分值
| 考核
得分
|
1
|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销售产值总量及增长率
| 销售产值完成目标值得3分,超过目标值每1%加0.1分,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每1%扣0.1分,最多扣1分;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值得3分,高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加0.1分,最多加0.5分,低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0.5分。
| 6
|
|
2
|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利税总额及增长率
| 利税总额完成目标值得3分,超过目标值每1%加0.1分,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每1%扣0.1分,最多扣1分。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值得2分,高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加0.1分,最多加0.5分,低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0.5分。
| 5
|
|
3
| 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 以目标值为基数,按实际完成数与目标基数的百分比乘以3为最后得分,最高得4分,最低得2分。
| 3
|
|
4
| 专利申请数和专利授权数
| 专利申请数达到上年度指标值得1.5分,超过上年度指标值每5%加0.1分,最多加0.5分,低于上年度指标值每5%扣0.1分,最多扣0.5分;专利授权数达到上年度指标值得1.5分,超过上年度指标值每5%加0.1分,最多加0.5分,低于上年度指标值每5%扣0.1分,最多扣0.5分。
| 3
|
|
5
| 工业新产品产值率
| 达到全市平均值得3分,高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加0.1分,最多加1分,低于平均值每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1分。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