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集中行动。在各级政府机关全面开展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强化版权保护意识,新购置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安装正版软件,更新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市、区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政机关使用办公软件正版率100%。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市电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化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电政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
12.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集中行动。把专项行动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动态报道、典型报道、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2日-11月17日)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和掌握本辖区、本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各相关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在11月17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8日-2011年3月15日)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专项整治。整治期间,要结合各自实际,集中时间和力量,有重点、有针对性、有声势的开展集中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查获的、依法应予以销毁的侵权商品,要组织公开销毁,营造声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6日-3月31日)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区(市)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