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融雪清雪工作,指导各区积雪的处置。负责按时完成融雪剂招标采购工作和全市融雪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融雪剂的储备、发放,融雪车辆、人员的调度和融雪剂的布撒;做好市区桥梁、桥涵、二环路的融雪清雪工作。
(二)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做好本辖区内道路、居民小区的融雪清雪工作;各区环卫部门负责各自融雪站的融雪液配制、灌装,布撒机的使用和维护,融雪剂(液)的布撒及道路清雪工作。
(三)市建设局:负责指挥、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向环卫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助市区主要干道的机械清雪工作。
(四)市公安局:做好降雪期间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市交管局: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融雪清雪道路交通秩序通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线和公路融雪清雪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尚未办理交接的公路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助市区主要干道的机械清雪工作。
(七)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提供天气降水形势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八)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各区园林部门对广场、公园、花坛、绿地、树穴等积雪的清理、外运。
(九)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十)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做好救治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十一)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与全市融雪清雪工作。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保障全市生活必须品的正常供应。
(十三)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及融雪清雪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四)市民政局:做好降雪期间社会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五)市军地协调办:根据雪情需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驻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的融雪清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