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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3切实加强农民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延伸服务功能,到2015年初步建成到乡、到村、到户的农民培训网络。因地制宜确定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农民易于接受的培训方式,不断把新技术、新成果送到农民手中。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优势,开展专业化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技术水平。

  (五)推进生产全程机械化。

  1扩大农机装备规模。全面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购置多功能复式、低耗高效大中型农机具,改善农机装备条件,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亿千瓦以上。

  2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巩固小麦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提高作业效益。重点解决玉米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鼓励农民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等农机具,促进玉米收获机械总量快速增加,确保“十二五”期间玉米机收水平实现新突破。围绕扩大“张杂谷”种植规模,推广应用谷子种植机械,提高谷子生产机械化水平。认真实施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向深松(耕)机械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增加我省深松联合整地机、深松旋耕联合整地机、振动深松机和夏玉米深松精播机等大型、高效、联合作业机的数量。到2015年,粮食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0%以上,全省玉米机收水平达到50%以上。

  3推广先进农机化技术。适应粮食生产机械化新要求,加快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化肥深施、镇压保墒、病虫害机械化防治等农机化节本增效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化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广适用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栽培模式。

  4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和农机大户,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点,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不断提高农机利用效率。科学组织指挥农机跨区作业,强化玉米机收信息和管理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和农机户作业收益。

  (六)搞好粮食流通与加工。

  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扶持一批国有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骨干企业,提高调剂丰歉余缺、平衡产需关系的能力,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粮食产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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