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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通知


  第一组:市农业局2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1名。考核对象:象山县。

  第二组:市卫生局2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1名。考核对象:奉化市。

  第三组:市工商局2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1名。考核对象:海曙区。

  第四组:市质监局2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1名。考核对象:慈溪市。

  第五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名,市贸易局、市质监局各1名。考核对象:江东区。

  各考核组的考核内容侧重于考核细则中的综合监管项目和加减分项目,并兼顾分段(环节)监管项目的核实。

  (二)关于市级各主要监管部门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考核组,在局长或副局长带领下,对四个环节的6个主要监管部门逐个进行考核。

  (三)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考核。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四、考核工作程序

  对各地各部门的现场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组集体听取被考核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自查自评情况的综合汇报;

  2、考核组成员分头按考核内容要点及评分细则,逐项查看有关记录、资料和档案;

  3、对县(市)区的现场考核,考核组成员要分头实施现场抽查核实。规定抽查单位为:结合二年整顿工作要求和本年度个性指标要求,各环节抽查1个点;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各1个;市级主要监管部门要求现场核实的单位。现场抽查,要着重核实细则中各项工作及指标的落实情况。

  4、考核组汇总情况,拟定综合监管项目和加减分项目评分方案。

  5、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中所了解的工作成绩、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评分情况不当场反馈,由市食安办对考核组评分、市级主要监管部门作出的分段(环节)监管考核评分、市政府实事工程(检验检测任务)完成情况、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得分等情况汇总后,向被考核单位作书面反馈。

  考核时间的安排,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一般为一天,市级主要监管部门考核一般为半天。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的具体时间日程不作统一安排,由各考核组组长单位与被考核单位商量,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选定。对市级主要监管部门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各部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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