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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多措并举,着力推进产业升级。一是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具备一定条件的区内企业开展水产品加工;加大招商引资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参与我区适水产业基地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努力在全区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辐射带动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养殖、运销、加工龙头企业群体,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构筑适水产业板块经济。力争到2015年,全区水产品年加工能力突破2万吨。二是培育一批专业合作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水产养殖、水禽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鼓励龙头企业、养殖运销大户领办和从渔农民联办渔业合作社,形成一批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功能完善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把渔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链接起来,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提高产业化水平。到2015年,全区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达到100家。三是创建一批科技示范园区。以创建100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契机,加大渔业科技示范力度。整合区市县各级科技资源,重点围绕适水产业发展、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稻蟹生态种养、水产重大疫病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提高渔业科技水平。四是打造一批水产品知名品牌。以适水产业基地、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区为载体,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水产品的认定认证,做大做强水产品绿色品牌,不断提升“宁夏淡水鱼”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形象。切实抓好黄河鲤、黄河鲶、“沙湖大鱼头”、稻田蟹等生产和经营,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培育一批特色品牌水产品。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积极通过展览、展销等形式,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加快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价格优势的转化。

  (四)完善配套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一是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草鲢鳙等养殖主导品种和黄河鲤、黄河鲶等土著鱼类为重点,积极培育国家级、突出加强自治区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带动市县级苗种繁育场上规模、上水平。重点建设宁夏黄河鲶原种场、黄河鲤良种场和宁夏水产良种场等3个自治区级原(良)种场,配套提高中卫、中宁、吴忠、平罗、青铜峡、贺兰、永宁等市县级水产苗种繁育场,在全区形成以自治区良种繁育基地为核心,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规模化苗种繁育场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良种繁育体系。二是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争取建设宁夏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4个地级市水生动物防疫站,配套提高宁夏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善县(区)水生动物防疫站基础建设。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水产养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适水产业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站(点),在全区形成网络健全、运行高效的水生动物疫病防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完善区市县三级信息网络,构建立足本区、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市场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服务,完善水产品和水禽生产、销售、消费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制度,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市场信息对生产流通的重要引导作用。四是加强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抓紧制(修)订和完善主要品种苗种繁育、水产品健康养殖、渔业病害检测、水域环境检测、鲜活水产品储运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快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渔业标准化入户率和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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