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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精神,以增加从渔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创建现代渔业先导区、适水产业开发区、生态渔业建设区、稻蟹生态种养区“四区”为重点,充分利用和挖掘宜渔资源优势,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适水产业提质、扩量、增效,全面提升适水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努力把我区建成西部乃至全国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的重要适水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地不同的渔业资源类型、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培育区域特色。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宜渔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良性循环的渔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发展提速与质量提升并重的原则。在稳步扩大规模的同时,坚持以完善监测体系为重点,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以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为重点,构筑水产品质量安全屏障,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科技支撑的原则。加强科技对渔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成果有效集成和推广应用,提高产业、产品科技含量。

  --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渔科教、产加销相结合,积极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一批渔业龙头企业,提升适水产业产业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区适水产业面积达到100万亩,水产品产量20万吨,水禽养殖500万只,水生经济植物种植15万亩,全区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25亿元。

  到2015年,全区适水产业面积稳定在100万亩,水产品产量25万吨,水禽养殖1500万只,水生经济植物种植20万亩,全区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30亿元;名优水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全区水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水产品比重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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