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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渝府〔2010〕115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巫溪府文〔2010〕60号)收悉。经请示民政部,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城厢镇人民街88号迁至城厢镇马镇坝广场东路8号。你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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