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派出人员在派出工作期间,要服从接收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安排,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特殊理由,一般不能提前返回或缩短工作时间。
6、挂职服务人员工作期满时,接收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挂职服务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跟班学习人员工作期满时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派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县委组织部。
7、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挂职服务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今后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海南省建设规划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建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定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联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谢江波 省人才办副主任、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成 员:刘孝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王积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人事处处长
吴 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处长
附件2:
中西部市县建设规划人才智力扶持需求表
市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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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岗位(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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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专业及职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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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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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委组织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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