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附录中项目未注明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的,包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附录2
贵州省环保厅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0年本)
项目类别
| 项目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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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工纺织化纤
| 化学纤维: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合成纤维、粘胶纤维项目。
毛、皮革、毛皮:全部。
印染、酶制剂、酵母:全部。
烟草:全部。
糖: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
制浆造纸:年产10万吨以下所有纸浆项目。
发酵: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粮食和农副产品发酵项目。
轮胎制造及橡胶加工: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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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工石化医药
| 感光材料:全部。
石油、天然气:所有的原油、天然气、人造原油、石油制品项目。
焦化:全部。
电石:全部。
化工:精对苯二甲酸(PTA)、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改造项目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其他项目。
医药: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及加工所有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中药材及中成药、动物药品、生物药品的制造及加工项目。
基因技术: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高新技术项目。
化肥:年产50万吨以下钾肥和磷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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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冶金机电
| 机械电子: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
金属冶炼: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所有的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项目。
贵金属:黄金、稀有金属等所有项目。
合金制品:全部。
稀土:全部的稀土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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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材火电
| 建材:全部的水泥、玻璃、陶瓷项目。
火电:火电企业涉及的全部项目。
垃圾发电: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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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电水利
| 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项目。
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25万千瓦水电站项目。
其他水利: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
风电: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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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掘
| 原油:年产100万吨以下所有油田开发项目。
天然气: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下所有气田开发项目。
金属矿山: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所有有色矿山开发项目。
非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全部(除土砂石开采)。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外年产15万吨及以上煤炭开采项目。
瓦斯、煤层气开发: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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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运输
| 铁路:100公里及以下新建(含增建)项目。
公路:一级及以上公路。
水运:全部。
民航:全部(除扩建军民合用机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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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建
| 供水: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城市供水项目。
污水处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和日处理5万吨及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垃圾处理:县城以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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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事业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遗产地内总投资3000万以下项目,所有涉及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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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输变电及核工业
| 使用Ⅰ类(医用),销售、使用Ⅱ~Ⅴ类放射源;使用Ⅰ、Ⅱ类射线装置。
乙、丙级非密封放射物质工作场所。
伴生放射性矿物质的开发利用项目。
电磁辐射设施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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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军工
|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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