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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市国资委:负责提供国有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并针对项目邀请客商,组织洽谈活动。邀请10名以上国资企业高管参会。
  (七)市农委:负责提供农业合作项目,并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参会客商,组织洽谈活动。邀请10名以上国内外农业产业化企业高管参会。
  (八)市文广新局:负责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提供文化产业项目,并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参会客商,组织洽谈活动。邀请10名以上境内外文化动漫产业企业高管参会。
  (九)市旅游局:协调旅游公司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邀请10名以上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高管参会。
  (十)市科技局: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针对项目邀请客商,组织洽谈活动。邀请10名以上境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参会。
  (十一)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为洽谈项目提供融资、贷款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邀请境内外10名以上金融企业高管参会。
  (十二)市政府外侨办:负责国外友好城市和境外客商的邀请,并与省外侨办联络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参会外商,负责协调会议期间的外事工作,做好市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提供翻译服务。负责重要外商的外事报批工作。邀请10名以上境内外重要客商参会。
  (十三)市台办:负责邀请台商,并与省台办联络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参会台商。重点邀请10名以上知名台资企业高管参会。
  (十四)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期间安全、保卫、消防、交通保障,负责洽谈会期间的警力协调。
  (十五)市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按照筹备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工作经费。
  (十六)市交通委:11月9日至13日在郑州高速路口和新郑国际机场收费站悬挂欢迎标语,并在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标语。
  (十七)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洽谈会期间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
  (十八)市事管局:协调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大会各市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活动专用车辆。
  (十九)市接待办:做好副厅级以上领导的活动安排及省、市领导交办的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
  (二十)市城管局: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做好窗口单位、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的清洁美化,负责街道宣传广告的规划和布置,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期间组委会的户外宣传广告提供方便,并在郑州市的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设置欢迎标语;负责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期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市环保局、市建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洽谈项目提供环保、土地、建设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合作项目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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