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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建设局“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石建发[2010]26号 2010年6月13日)


  按照市作风办统一部署,结合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集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懒散庸虚”、“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建设局《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懒散庸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认真查纠机关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促进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强力治理干部懒、散、庸和不作为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接待超标、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良风气,集中财力促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四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昌任领导小组组长,纪检组长杨新丽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新丽兼任。办公室成员:监察室主任常杰、办公室主任张顺泽、政策法规处处长李辉、直属单位党委专职书记李智强、人事处处长李宗志、信息中心主任陈涛及直属单位部分人员共同负责“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实施方法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重点
  重点对各单位有关收费、罚款项目再次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单位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结合市政府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2、重点检查。局成立督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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