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深化重点市场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的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以工商所(分局)属地辖区巡查为基础、以县(市、区)工商局组织交叉稽查为重点、以市州工商局督查暗访为补充,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重点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所在地和商标印制企业,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建材、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市场抽检,有重点地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三)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扩大专项行动声威。以查案为突破口,将专项整治引向深入,着力突破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形成声势和威慑。以涉及驰著名商标、食品、农资、建材、虚假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排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省工商局将向全省驰名商标企业、注册地理标志协会征集侵权案件线索。市县两级工商局应采取适当形式,分别向省著名商标企业和本地知名商标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各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分局)应确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对通过排查发现和经营者、消费者举报投诉等途径掌握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追根溯源,查清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要通过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扩大专项行动声威。
(四)以完善长效机制为治本之策,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和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的作用。引导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强化自律责任,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健全完善早预防、早发现、快处理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四、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0年11月中旬)。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传达贯彻情况和制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1月22日前报省工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