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二是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等违法行为;四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以宣传《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和湖北商标网、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等各种媒介,采取编发简报、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和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宣传《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反映工商部门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成果,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以深化市场专项整治为着力点,集中解决市场秩序方面的区域性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严打”集中行动的工作经验,以“打假”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各类市场专项整治。
1.深化节日市场专项整治。突出乳品及乳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及其他节令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重点商品,加大清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2.深化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建材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商场和经营门店为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和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商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铝型材、建筑扣件、电线电缆、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建筑安全、节能减排的商品质量监管。
3.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农资主产区、主销区和大中型城市农资集散地、乡镇农资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查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4.深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针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每季度选取1-2个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重点类别广告,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