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狠抓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新风。领导干部要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各级领导班子要狠抓队伍建设,廉政勤政,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不良行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局系统社会形象。
四、评议方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评议办法进行。
五、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自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为一年度。
(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3月份)。
(二)公开承诺(4月份)。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社会承诺内容,请社会监督。同时开通投诉、举报和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接受投诉举报。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评议活动(3-12月份)。1.接受评议代表访查。2.主动征求意见。3.组织参加“行风热线”直播活动。4.实施明察暗访。5.聘行风建设监督员,设行风建设监督电话。
(四)自查自纠(8月份)。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分析、查找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整改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抽查,督察整改(9、10、11月份)。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评议质询、检查抽查、听取汇报等方法,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六)践诺公示(11月份)。对照年初向社会公开的承诺内容,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打算,向社会进行践诺公示。
(七)总结全年工作(12月份)。组织年底评议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六、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好这项工作,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工作有关文件和省、市领导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转变作风、树立行业新风的自觉性,为搞好民主评议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