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政文〔2010〕266号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配合,决定建立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刘东作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同胜、市司法局副局长席现军作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省保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维稳办等部门。以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涉及的问题,听取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并定期汇总分析上报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协调重大复杂医疗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