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事效率。对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依据职责积极主动贯彻执行,有无推诿、扯皮、懈怠、拖延现象;是否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按承诺规定时限办结。
5、服务态度。是否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各项服务措施是否规范,应该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到位;对各级各部门来单位办事人员和群众是否存在“生、冷、横、硬”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有无过失,甚至造成不良后果,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6、廉洁自律。是否依法行政,有无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现象,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请吃喝拖着不办,请吃请喝马上就办等问题。能否做到慎微慎独、慎始慎终。
7、工作能力。业务技能是否熟练,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抓落实能力,能否正确理解和运用政策、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并且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评议办法
评议方式和计分办法按照《石家庄市2010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进行。
六、具体步骤
民主评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活动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参评岗位及人员(4月份)。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定参评对象,研究制定评议方案,并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明察暗访(4-6月份)。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和投诉举报情况跟踪调查和暗访,对相关单位的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第三阶段:半年总结(7月份)。各参评人员要深入剖析自己在思想根源、宗旨观念、工作实际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参评个人半年总结和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第四阶段: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督察评议对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8-11月份)。
第五阶段:年终总结和评议(12月份)。市、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共同组织评议工作。各参评人员年终述职报告12月1日前报局监察室。
各参评人员的工作台帐要于每月底前报局监察室(台帐样表附后)。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民主评议结果经市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总评满意度在95%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总评满意度在65%--75%之间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存在问题,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总评满意度在65%以下的(不含65%),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本年度不能评为其他方面的先进个人,所在处室或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处室或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