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豫政办〔2010〕12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9月20日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在郑州召开了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
2010年9月20日中国气象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在郑州召开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中国气象局矫梅燕副局长、河南省刘满仓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纪要如下:
一、充分肯定省局合作共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河南农业发展服务的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在双方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下,合作共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已纳入相关规划并开始实施;中国气象局·河南省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作为第一家省级农业气象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河南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今后合作共建工作重点
(一)以编制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省局合作协议的落实。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别把河南省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及“河南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系统工程”、“基层气象台站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纳入全国气象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重点支持相关项目建设,促使河南气象服务水平走向全国前列。
(二)以把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目标,共同推动河南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在编制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项目设计中,统筹考虑相应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建设。中国气象局在编制实施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时,对河南省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