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立即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紧急下发的《关于
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现就做好当前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稳定消费价格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对稳定市场价格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作为当前稳定物价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着手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尤其是农产品价格的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收购、流通和销售环节,包括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粮油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等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利用标价或采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迅速启动鲜活农产品运输、化肥生产流通以及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价格(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省物价局将适时对各地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畅通价格诉求渠道。密切关注农产品价格动态,抓紧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成立应急检查小组。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要商品价格异动,可直接向省物价局报告。保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发挥价格投诉举报系统作用,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特别是涉及农产品方面的更要快速立案,依法查处,妥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