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研究开发能力与水平
(一)研究开发方向与目标。工程技术中心针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开发新产品,制订技术标准。总体定位准确,研究开发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二)研发项目及经费。工程技术中心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充足的研究开发经费。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省、市的重点科技任务和依托单位自筹及横向研发项目,并获得充足的研发经费。
(三)代表性成果。指评估期限内以工程技术中心为基地产生的最能代表工程中心研究开发实力和工程化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每项代表性成果包含同研究成果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及专利、论文、专著和其它自主知识产权等。
其它成果:指代表性成果以外的成果。
科技奖励是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研究成果。
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授权专利及某些行业批准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意义的国家级证书如新医药、新农药、新软件、农业新品种等。
论文、专著是指在国内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和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队伍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的措施得力、业绩突出。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是本行业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技术带头人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研究开发成果显著;有一支组织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开发、工程化管理、技术工人等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
(二)人才培养。工程技术中心应具备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能力。建在高校的工程技术中心取得了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质和科研开发能力的研究生的良好业绩;建在科研机构或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具备培训和培养行业领域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能力,并取得了良好业绩;工程技术中心能够引进吸收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工程技术中心研发队伍。
三、工程试验条件
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且不断得到补充和改善,能够满足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管理规范,利用率高。
四、效益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