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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8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加强地区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清水流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实现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三年建设目标,根据《关于太湖(蠡湖)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汇报会议纪要》(锡政会纪〔2010〕234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成员组成
  毛小平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徐劼常务副市长、吴建选副市长、陈金虎副市长和吴峰枫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太湖办、园管中心、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18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太湖办。
  (二)主要职责
  1.审议职责。对涉及“清水流域”建设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及重大事项事前进行审议。意见经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加快办事效率,对重大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制,按照“急事急议,特事特办”原则办理。
  2.协调职责。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清水流域”建设的重要问题,加强各地区和市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清水流域”建设的各类问题。
  3.监督职责。联席会议负责对“清水流域”建设进行监督,确保“清水流域”建设按时序推进。
  二、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若遇重要问题急需解决,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涉及“清水流域”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审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得直接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三)联席会议每次审议议题,原则上都要达成共识形成决议,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请召集人审定,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由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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