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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气发〔2010〕117号)


各县气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市局制定了《遂宁宁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遂宁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遂宁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是关系我市农业生产、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是气象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以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民农村满意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共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按照公益性服务的要求,以基层农村为重点,以农民受益为核心,以满足农民需求和提升气象服务能力为前提。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组织和引导农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参与。
  (三)坚持部门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集约化思路,与相关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设备设施,把气象防灾减灾与农业生产、科技、文化、教育等信息服务结合起来,实现信息服务的集约化,实现多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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