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重点
(一)大力培育专业工业设计机构。鼓励我市工业设计机构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工业设计机构参与国际竞争,承接国外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设计机构通过在海外建立分机构、与国际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参加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评比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设计成果产业化绩效明显、为国内外著名制造企业提供工业设计的骨干型示范机构,组织开展工业设计示范机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机构予以认定。
(二)加快工业企业设计中心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工业企业设计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在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为其他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组织开展市级工业企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支持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工业企业设计中心。
(三)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引导工业企业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实行工业设计外包,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市场。支持工业企业与专业工业设计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施联动开发,并通过设计创新,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促进工业企业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
(四)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以机械及装备制造、电子通信、纺织服装、轻工业等四大优势产业作为工业设计的重点发展领域,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工业设计机构、人才、资金及工业设计相关资源向园区集聚,促进工业设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开展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工作,支持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五)加快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重点培养工业设计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建立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机制,开展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来杭创业和从事工业设计研究教学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招聘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并妥善解决其社会保障和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为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来杭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六)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地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理念,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市工业设计整体水平。鼓励国内外著名的工业设计机构来杭设立设计分支机构。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与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在国内外建立设计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