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23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748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5.3333公顷,其中耕地4.497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道安6组、青灯村横宅5组、永安村9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道安6组0.0093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青灯村横宅5组0.0408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9组5.2832公顷,其中耕地4.497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4.4973
| 30万元/公顷
| 3万元/人
|
其他农用地
| 0.4917
| 30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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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0.1831
| 30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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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0.1612
| 15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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