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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0]2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24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718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1.3333公顷,其中耕地1.014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保卫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墅关镇保卫村1组1.3333公顷,其中耕地1.014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1.0149

30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0.0336

30万元/公顷

/

建设用地

0.2063

30万元/公顷

/

交通运输用地

0.0785

30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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