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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博湖县河北高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博湖县河北高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10〕159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巴州博湖县高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冀教发〔2010〕61号)和修改后的《博湖县河北高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省援疆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援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冀援疆办〔2010〕3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博湖县河北高级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一〔2010〕45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同意在原博湖县体育场及西侧规划区内建设河北高级中学。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建筑面积16050平方米,按36个教学班,1800名学生设置。其中教学实验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8850平方米,地上5层;教工学生食堂1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地上2层;风雨操场1个,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附属设施1800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工程。主要满足教室、活动室、音体室、后勤服务等用房需要。

  三、建筑结构。教学实验综合楼、教工学生食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混凝土柱下条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风雨操场采用混凝土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网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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