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和静县河北门诊病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10〕1594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新疆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人民医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冀卫规财〔2010〕132号)和修改后的《和静县河北门诊病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省援疆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援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冀援疆办〔2010〕3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和静县河北门诊病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0〕450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功能,提高医疗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同意在和静县医院院内新建河北门诊病房楼。
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8259平方米,其中门诊楼1栋,建筑面积5943平方米,地上3层;病房楼1栋,建筑面积12316平方米,地上10层。
三、建筑结构。门诊楼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上部主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病房楼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下双向条形基础,上部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